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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公门好修行,把握机会多行善!

身在公门好修行,把握机会多行善!

今天看了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林维教授的一篇文章,即发表在2022年7月6日《法治日报》上的《应以更明确有效的态度处理无罪案件》,深有同感,说说看法。

一、高司法机关应以更明确有效的态度处理无罪案件

林维教授在文中提出:“高司法机关不可能将所有精力投入于发现、解决所有的无辜个案,但是当某个无罪问题已经成为某种现象或典型,尤其是涉及案件数量众多或者性质敏感的争议问题,从司法的一致性和确定性角度,高司法机关就应当尽可能迅速地作出清晰结论;而在已经有了清晰结论的场合,就应该以一种更为迅速而有效的方式,将自身的态度明确无误地传达至下级法院,并对下级法院的审判予以约束,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更大的司法混乱。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类案不特定多数人的有关某种行为不成立犯罪的结论,高司法机关更应迅速而有效地传递这一无罪结论,否则就是对那些被批量的无辜定罪的被告人权益的极度漠视,是典型的司法职权的不作为。”

北京市检察院刘哲检察官写过一本书《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引起广泛关注、激起很大共鸣。对一个人定罪,于办案人员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于被告人却是身家性命的大事。而且,很多办案人员不太清楚的是,现在刑罚的附随后果远远超过了刑罚本身,需要被告人整个家庭去承受,甚至还严重影响孩子的前程。因此,林维教授强调,高司法机关对其已经形成共识的无罪规则,应当更加注意要采取更为明确、有效、坚定的态度和方式,终实现无罪规则的传达、凝聚和贯彻。

 

我看了深有感触,可以说,我们当年就是这么做的。不管问题多难、压力多大,我们都能在良心驱使下、领导支持下,负起责任、公正办案,该无罪就无罪,绝不含糊、坚决贯彻,让当事人感受到善意,并回报社会以善意!

然而,有点遗憾的是,现在规定更多、监管更严,判决无罪更难了。尤其是在狠抓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过程中,有些人为避免误解和麻烦,明知某个案件有冤情,也不敢、不愿理直气壮地过问、干预了,任由办案人员作出错误结论。

我下海后接触社会各阶层,深知大的悲剧,莫过于明知是错案,但就是无人愿意踩刹车,大家眼睁睁地看着错案发生!更大的悲剧,莫过于大家都为了自保,无视错案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后祸及整个社会,甚至殃及自身!文革的悲剧,或许就是这样造成的。如欲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就要每个人都负起责任,尤其是高司法机关,应以更明确有效的态度处理无罪案件,阻止冤错案件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善良的心是好的法律

“我只负责善良,上天自有安排”,这是我的口头禅。我选择善良,不仅体制内还是体制外,都一如既往:坚持与人为善、尽量不做坏事;宁可别人负我,也不负别人;宁可我受委屈,也不冤枉别人。

秉持善良的心、坚持与人为善,不仅来自父母的言传身教,还来自一位领导的深刻影响。他虽官至副部,但却平易近人,我一直视其为恩师。我在法院工作时,他反复强调:“善良的心是好的法律”。这不仅是他的内心信仰,更是他的行为准则。他将善心善意,融入进他处理的每一个案件、制订的每一个解释,不仅造福了无数当事人,还有力推进了中国法治!

领导63岁退休那天,我发圈评论:“他是我所熟悉的真正大法官!他不是政客、官僚,而是专家、学者,是少数可与美国大法官媲美的中国大法官。可惜太早退休了,如果再给他20年,相信他能作出更多彪炳史册、影响深远的判例,推动中国更快实现法治,他也将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伟大法官,与英美法系国家任何一个大法官相比,都将毫不逊色,真正为中国法律人长脸。如今,他虽然卸任大法官了,但相信他退而不休,他的事业永不止步。我可以预见,他还将在法学研究、教育领域耕耘20年以上,再过20年,甚至不用这么久,他将成为中国伟大的法学家!祝老领导越来越精彩!”

果然,退休三年来,领导一直活跃在法学研究、教育领域,甚至还把案例法学大讲堂搬到网络上,开设网络公开课,每次都有五万人以上观看,对目前的法治建设起着独特影响和重要作用。领导坚持普及“善良的心是好的法律”的理念,所以福报很大,现在真是越活越年轻、越活越精彩了!

我常常思考,为什么自己下海后还常有高人指点、贵人相助,事业发展还算顺利。我想,主要原因可能就是我始终相信善有善报,始终坚持与人为善,要重要的,还是我在法院工作时,始终贯彻了领导提倡的“善良的心是好的法律”理念,做了一些善事,积了一些福报。

三、身在公门好修行

古人云:“身在公门好修行,解人危难得福报”。就是说,在官衙中做事的官员、吏员、衙役,如果能不做有损德行之事,多为百姓着想,一定会得到福报的。反之,恶报紧随。对此,我是越活越相信的。

古时候,官衙中的人“下接民隐,上通官情”,既了解百姓的疾苦、冤情,也了解上司情况、官场规则。如果他们对百姓“艰苦孤危之时,扶持一分,胜他人方便十分;宽假(宽恕的意思)一次,胜他人方便十次”。如果还能助人消除贫困、昭雪冤情,教化愚昧之人、扶助弱小,且不乘人之危索取,不因受贿而滥施刑罚,不明知冤情而故意冤枉,不舞文乱法,那么一天就可行十多件善事。如此积累三年,就可行数万件善事。举头三尺有神灵,行了这么多善事的人,神灵自会保佑,子孙亦可昌隆。清代熊勉庵在《宝善堂不费钱功德例》中还列举了若干公门中各类人莫做之事,不做这些事,也可以积大功德。

前已述及,我在体制内时,正是在领导手下,参与制定了一些良法、推行了一些善政,造福了成千上万的当事人。这应该是我至今仍享福报的重要原因。

下海五年来,我接触认识了很多从公检法机关离职、退休的人,不管何种原因离职,也不管退休后还享何种待遇,我观察发现一个规律:在位时思想左倾、心狠手辣的人,出来后往往人缘不好、事业不顺,过得不太如意,常常怀念机关生活,感叹权力真好!而在位时思想右倾、与人为善的人,出来后人缘不错、事业顺利,混得风生水起,只怪自己没有早点出来,感叹专业好用。

失去权力的光环,就得完全靠人性的光辉。在位时喜欢弄权、喜欢害人的人,失去权力后朋友往往离他而去,原来的同事可能也不再搭理他;而在位时喜欢做事、喜欢帮人的人,失去权力后,仍可凭借专业素质、过硬人品,结交到真正的朋友,甚至老同事都还愿意塔理他。

 

所以建议,仍在公门的人,请把握机会,多做善事、多结善缘。这不仅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也有利于自己。不仅你一辈子能享福报,甚至还能荫及子孙!

身在公门好修行,把握机会多行善!如果没帮过人、行过善,比如说公诉人没有一件不起诉案件,刑事法官没有一件无罪案件,建议继续留在机关,别轻易下海,因为你可能福报不够,容易淹死海中。33460325_223530878127_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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